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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药行罚(2016)第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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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唯康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购进“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R)”等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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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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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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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综合楼附近的松原市唯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营业室冰箱冷藏室内存放有标示为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R) ” 产品批号:2015112402, 规格:3ml:300国际单位(笔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107,共购进20盒,购进价格40.00元/ 盒,销售价格50.00元/ 盒; 经查,该公司对上述批次药品提供不出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随货同行单,是从无合法销售药品资质的个人手中购进的,并且是刚刚购进,还未销售。上述批次药品的涉案金额是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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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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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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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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