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药监局条块结合,落实食品销售监管责任。
一是统分结合,落实部门层级主导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与各县(市)局、直属分局签订了《2017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各负其责,确保所辖区域食品销售安全。
二是强化职能,落实科室中枢督导责任。为了保证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地开展,针对食品销售监管对象面广量大,问题较多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各级局及时调整人员,充实到食品销售监管机构,不断强化指挥调度、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等职能,对基层执法行为、过程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为开展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属地施治,落实基层治理责任。建立市场监管分局(所)辖区食品销售负责制,明确分局(所)长是辖区食品销售监管的第一负责人,分局(所)监管人员既有自己明确的监管片区,又对重大集中行动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了辖区食品销售监管责任。
四是扎实哨位,落实监管人员岗位责任。把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头,同时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促使监管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