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主体准入环节,确保经营资质规范合法。从严实施许可,保证食品经营许可的合规性。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现场指导,逐项说明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针对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伪造、涂改、租用、借用《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发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等问题进行清理规范,保证经营资质的合法有效。
严把食品入市环节,保证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对索证索票资料和食品实物查验情况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确保真实、准确,便于查询和管理。通过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法定责任和义务,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质量合格。同时,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做好书式记录、票据记录的同时,积极采取电子记录方式,依靠电子台账实现食品来源追溯信息化。
严把执法检查环节,保障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认真梳理销售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认真解决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全,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日常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问题,强化学习培训,紧紧围绕新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组织培训。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轻微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严把执行落实环节,强化基层的工作执行力。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督查检查,采取分类指导、跟进指导、组织督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抓难点、抓重点、抓典型,努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