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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手机登录松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松食药监联发[2017]2号
2017-05-19    

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分局、宁江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哈达山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8365365手机登录         松原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

 

  

28365365手机登录                   2017年5月18

  

 

 

 

 

28365365手机登录校园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5月17扶余市第二实验学校不明腹泻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28365365手机登录、松原市教育局举一反三,紧急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要督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校园周边托管(代接)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情况。核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体检证》和《培训证》。

    2、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一次性餐具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3、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单位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4、严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情况。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是否保留48小时,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5、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6、严查饮用水安全管理。自备水源的必须检查是否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提供购买饮用水的必须检查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有质检报告,饮水器是否定期消毒。

    7加强巡查,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学校要对校园食品安全情况,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等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管理要严把 “六关”“三防”,即: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食堂环境卫生关、餐饮用具消毒关、食品原料保管贮存关、饭菜试尝留样关、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防止发生投毒事件,防止霉变、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防止流行性病毒感染食品。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出台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2017518526为集中整治阶段。重点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能力。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清查整改,并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区江南和江北区域统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市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市局稽查分局、宁江分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长:兰 

副组长:高大明   刘新华

  员:吕兴东              宋凤珍

        李占武  李东梅  彭万启  杨远峰 

五、责任分工

市局稽查分局和宁江分局各负责辖区内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可参照市局整治工作方案自行安排,并将整治情况按照要求分别上报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此次检查重点是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中对不符合餐饮服务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一律依法处理,确保此次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意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把《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作为宣传培训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防控能力。

    (五)严格规范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义务教育段食堂严禁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学校对外承包(托管)食堂的,要制定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准入要求,严格按照准入要求,选取具备相关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经营单位作为承包或托管对象,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托管)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或被托管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承包(托管)学生食堂的监督、指导,督促学校加强检查,确保食堂关键环节运行正常,并定期联合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六)2017526前市食药监相关部门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情况报送: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张锐,电话:6839019;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直接上报至松原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田迎光,电话:2283345 邮箱:tyg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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