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现印发各地遵照执行。各地要在试行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反馈省局。
附件: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3日